阅读新闻

江西中学踩踏导致6人死亡:死亡学生同命不同价

[日期:2006-11-21] 来源:中国经济网  作者: [字体: ]

    江西都昌县土塘中学踩踏事故最新进展,截至记者发稿时止,90余名因受伤受惊吓住院的人中,大部分陆续出院,还有28人在都昌县人民医院和中医院住院,另外,还有11名重伤学生在九江市第一人民医院救治,其中3人在重病监护室。

    都昌县“11·18”踩踏事故安抚善后组负责人介绍说,19日下午,都昌县保险公司将人身意外事故死亡赔偿金每人1.1万元送到遇难学生家长手中。今天上午,江西省保险公司为6位遇难学生家长送来1万元慰问金。今天下午县财政已拨付30万元用于遇难学生赔偿。

    据称,根据最高院《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及江西省2005年度统计数据,农村户口的死亡赔偿金为20年╳3265.53元/年,计65310.6元;丧葬费为6月╳1140.67元/月,计6844元,以上两项合计72154.6元。非农村户口的死亡赔偿金为20年╳718.31元/月╳12月,计172394.4元;丧葬费为6月╳1140.67元/月,计6844元,以上两项合计179238.4。根据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结合该县司法实践,精神抚慰金均为5000元至2万元之间,法院审判一般在1万元以内。据悉,6名遇难的学生中有2名非农村户口,4名农村户口。

    这位负责人还说,县委、县政府会适当考虑遇难学生实际困难,酌情提高赔偿标准。

    有遇难学生家长对记者表示,他们对赔付多少钱无所谓,但相信政府会一碗水端平,公平公正合理的处理好善后事宜。

    死亡学生名单(6人)

    曹剑初一(1)班土塘镇农民街 1996年5月生

    段梦涛初一(1)班土塘街上住(湖北人)1996年5月生

    刘扬江初一(2)班土塘镇土桥村刘家咀 1995年9月生

    刘早红初一(3)班土塘镇土桥村刘家咀 1996年7月生

    刘贤麟初一(5)班狮山乡刘家村 1995年12月生

    黄玉双(女)初一(6)班土塘镇扬港村黄家湾 1995年2月生

 

 



阅读:
录入:007com

评论 】 【 推荐 】 【 打印
上一篇:万名大学生卖身换钱帮打工救母的白血病少年
下一篇:章沁生:我军须有足够力量将台控制在"一中"框架内
相关新闻      
本文评论       全部评论
发表评论


点评: 字数
姓名:

  • 尊重网上道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 本站管理人员有权保留或删除其管辖留言中的任意内容
  • 本站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您的评论
  • 参与本评论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