究竟是百姓的生命重要,还是狗的生命重要?
文/一水天涯
来自疫情监测部门的统计显示,近年来中国狂犬病疫情形势十分严峻,发病数仅次于印度,居全球第二。虽然承认目前狂犬病防疫形势严峻,但卫生部发言人毛群安昨日重申,各地应慎重决策捕杀犬只的防疫手段。居民依法养殖犬只宠物的权利应受到保护。针对一些地方为减少犬只伤人事件而做出“打狗”或集体捕杀狗的行动,毛群安强调,居民遵循有关规定来养殖宠物,是公民的合法权益,应该受到保护。(新京报)
细读这则新闻,思考良久,仍然不能明白。在某些官员眼里,究竟是老百姓的生命重要,还是狗的生命重要?养狗的权利要捍卫,人的生存的权利就不要捍卫吗?全国狗患成灾,很多地方老百姓出行都心惊胆战,难道这是建设和谐社会的一种“人狗和谐”的良好现象?现今在许多城镇的工厂、企业、大街小巷……,处处遍布狗影,“被狗咬”成了群众的口头禅。老百姓每天出门都忐忑不安,也不知道自己早晨出门,晚上回家是否能够保持拥有完整的体肤,呜呼!
是人生存的权益大还是养狗的权益大?现在,养狗已危害社会,影响社会的和谐。生活在这种处处受到恶狗威胁的环境中,真有点“人已不人”的味道。建议卫生部派员到这些地区去好好调研一下,耐心倾听一下民声之后再弄点以人为本的文件出来。另外,卫生部官员是否应该把精力用在解决老百姓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上?莫明其妙的郑重其事发红头文件关心起狗来,而且置狗患而不顾,置百姓的安危而不顾,真是令人费解!
有些人一提到养狗就拿国外说事。那就让我告诉你:在国外养狗的人较为自觉,知道那是自己个人的爱好,不能打搅别人。同时政府也允许狗乘火车和乘飞机,只是狗的主人要遵守许多规定,比如携狗跨国境要事先办好狗的护照。可笑吗,不可笑。只想说明一点,那就是养狗需要执行规定,否则的话,出了事,杀狗还是轻的,养狗的人还要接受重罚,甚至发得你倾家荡产。而且,在发达国家,养狗要注册,要上税,要交清洁费,要打防疫针,出门要有主人牵着,上车要有容器盛着,溜狗时要自带垃圾袋拾走狗屎,以保持环境清洁。中国要是也能落实这些,估计也就没人要打狗了。现在中国做不到这些,人们当然得自卫了,毕竟人比狗重要吧。
而且,不要以为发达国家可以任意养宠物。在发达国家,绝大部分公寓楼,几乎都挂有NODOG、NOPET标记,几乎是禁止养宠物的。国外普通居住的带花园草坪的独立房屋,居住面积教大,社区人口密度很低,一般是可以养狗的。但即使如此,也不能丢弃宠物,设有专门的流浪动物收容所。被发现或被举报丢弃宠物,会被宠物保护组织告上法庭,会被重罚。中国的狗主,衡量一下你的生活环境吧,如果条件不满足就饲养宠物,与其说是爱动物,不如说虐待动物。当然人口密度低的农村,看家护院的狗是可以的。但也要严格管理。
请问卫生部发言人毛群安:这样的情况你了解多少?少部分养犬人的权利得到了保护,那大部分公民的权利由谁来保障?狂犬病印度第一,中国第二,多大的成就!再请问卫生部,你们领导的东西,有多少是美国第一,中国第二?卫生部还是先把人事搞搞好,再管狗的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