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湖州东林凶杀惨案发生后的众多怪异现象
2007年2月25日(农历正月初八)浙江省湖州市东林镇发生了一起性质十分恶劣的凶杀案。凶手在光天化日、众目睽睽之下,将一对夫妻残忍杀害。我就是该案两个死者的女儿。那天是我们家人永远无法忘记的一个黑暗的印记。那天下午4点多,我的父母应邀去东林镇一个“朋友”家赴宴,在回来的路上(5点一刻)被人谋杀,我父母开车离家到被害总共还不到一个半小时,且凶手的手法残忍之至。他先用自己的桑塔娜来撞我父母的车,我父亲的胸口撞在方向盘上,心脏碎裂,当场死亡,凶手仍然不甘心,又拿铁棍从太阳穴处捅穿我父亲的脑袋,我父亲的一个眼珠都掉出来了,脑浆流得到处都是;我母亲被抛出车外,凶手依然不肯放过,用砍刀在我母亲的头部连砍二十几刀,我母亲因为用手护头,手指被凶手砍断了三根,手腕处的骨头也被砍断,骨头森森地扎到外头,我最爱干净最爱漂亮的妈妈,死的时候却已面目全非,惨不忍睹!怎么都无法想到我年轻的父母会这么早就离开了我们,而且走的时候还这样痛苦、悲惨!
如今我们原本幸福美满的四口之家,突然间只剩下了我和弟弟两个人,弟弟还小,还在读初中。我父母在我们当地为人处事都不错,和凶手也没有什么深仇大恨,我们至今都无法理解凶手为什么会这样做,不知道是不是被人唆使或收买。事情发生后我们把所有的希望都寄托在了公安局等司法部门上,盼望他们能尽早破案,将杀害我父母的凶手绳之于法,以慰我父母在天之灵。虽然现场行凶者的姐夫很有钱,虽然案发地的管辖区的公安局和检察院里都有凶手姐夫的同村人,但我们始终相信法律是公正的,然而案发后一系列奇怪诡异的事令我们至尽迷惑不解。
第一 在我父母尸检报告还没有出来之前,在案件还没完全侦破之前,2007年3月9日,我们当地的《湖州晚报》第三版的社会新闻以《为了两万元赔偿费,开车撞死合伙人》为题,且用我父亲的全名刊登了这起案件(只要你们在网上搜索一下就可以搜到)。然而令我们心痛和不能接受的是,报道中的很多内容都严重失实,对我已经被杀害的父母的声誉造成了恶劣的影响。报道称我父亲和本案凶手周某在长兴合伙办水泥厂,并把个人费用向公司报销,被周某发现,双方发生争吵,在争吵中周某被我父亲殴打,而我母亲又特地从家里赶去长兴殴打周某,事后,周某向我父母索要两万元赔偿费遭到拒绝,所以才对我父母怀恨在心。但实际情况是:
1.与我父亲和伙办水泥厂的根本不是周用章而是周某的姐夫陈某,在周某多次骚扰、威胁我父亲的情况下,而陈某做为周某的姐夫也身为该水泥厂的董事长,却没有阻止过周某的恶行。
2.我父亲并没有把个人费用向公司报销,周某对我父亲是没有根据也没有证据的胡乱猜测与污蔑;
3.在那次争执中,我父母也没有动手打人,相反是凶手周某首先扬言要“弄死”我父亲,又一拳把我母亲打出鼻血,后又用砖头砸伤我二姨妈的后脑勺,我伯伯忍无可忍才拿酒瓶砸伤了他,最后周某还从厨房里拿出菜刀追人,被一旁的工友抱住才没有造成更严重的后果。(这件事原水泥厂的工人很多都知道,我们也有人证)
4.事后,周某并没有支付我母亲和二姨妈的医药费,反而把他花了2000左右的医药费说成是两万,要求我父母赔偿两万元,向我父母“敲竹杠”;
5.我父亲因为想息事宁人,所以支付了周某的医药费,但他仍三番四次找我父亲的麻烦,有一次还用砖头把我父亲车子的玻璃砸破了,把我父亲的牙齿都打出血了(这件事在东林派出所也备过案);
6.凶手周某早在那次争执之前就已经几次骚扰并威胁我父亲,甚至还雇人要砍我父亲的手臂(我们家有凶手写下的保证书,虽然没有写明是砍手臂一事,但也足以看出之前凶手就一直针对我父亲,为难我父亲);
现在报纸上如此报道,不知道真相的人都会以为我父母是假公济私、野蛮凶狠、不负责人的人,但实际情况却是我父母曾三番四次被凶手周某殴打威胁。难道新闻媒体的报道不是以事实真相为依据的吗?我们打电话到报社,他们说是检察院盖章送过去的材料,但是截止发稿那天,公安机关根本还没有到我家来调查取证,来求证事实的真相,而且凶手根本就没有和我父母合伙办厂,这是很容易就查清的事实,他们难道可以不确认事情的真伪就随意报道吗?如今我们最爱的亲人已经被杀害了,报纸上还这样颠倒是非,诬蔑我们的父母,我父母死了也无法得到安息啊,这无疑是在我们千疮百孔的心口撒盐啊!我们在家里苦苦等待公安机关来给我们做笔录,等来的却是这样的结果!而这样胡说八道,漏洞百出的材料是如何从公安机关送到检查院,又如何从检察院送到报社?这里面究竟是哪个环节出了问题呢?又怎么会出这样明显的问题呢?后来我们去公安机关问个究竟,他们竟然说,这个报道对审判是不造成任何影响的。难道就因为这样就可以胡编乱造,就可以肆意地侮辱我父母的名声了吗?那我们还看什么报纸,看故事书不就可以了吗?
第二 因为我们怀疑案件并不是这么简单,周某不可能为了打架这么一点小事就杀人的,而且打架一事到现在已经快两年了,自从那次打架以后我父亲就没有再去那个水泥厂上班了,我父母与凶手也没有其他的恩怨,这样的杀人动机显然很牵强,而真正和我父亲有利益牵连的是周某的姐夫陈某,而且我父亲身前曾说过他知道周某的姐夫陈某偷税漏税的事,所以我们有理由怀疑凶手有可能受其姐夫陈某指使的。在我们苦苦等待了40多天以后,公安机关的人终于姗姗来迟了,我们以为终于可以把想说的话,知道的事情都可以说出来了,然而令我们失望的是他们似乎仅仅是冲着在水泥厂打架一事而来,至于打架之前周某就曾雇人要砍我父亲受臂一事,他们似乎并无兴趣知道。还有很多有关周某姐夫陈某的事,他们似乎也不想多提。最后还是在我二姨妈的坚持下并拿出了凶手之前立下的保证书,他们才勉强在笔录中加了这一点。给人的感觉他们似乎并不是为了查案而来,而是为了打架的事而来,是为了凶手那牵强的杀人动机找借口而来。而当我们质问为什么陈某做为周某的姐夫和水泥厂的董事长,对周某之前屡次找为父亲麻烦,甚至殴打我父亲的事不加劝阻时,他们只说一个人并不能担保另一个人的行为。这句话是没错,但周某和陈某不是一般的小舅子和姐夫的关系,陈某作为公司董事长和周某的姐夫,为周永章提供了绝对主要的经济来源,包括后来水泥厂倒闭后,周某也是无正当职业,“收入”主要来自陈某,他的作案工具之一——桑塔娜轿车也是陈某所赠。所以陈某的一言一行对周某有着决定性的影响,可他又为何任其任意妄为,不加劝阻呢?这些难道不值得侦察小组深入调查的吗?
第三 据检测,凶手当时是将自己的车速拉到120码来撞我父亲的车的,两车相撞后,我父亲的车(小货车)被撞得整个头都凹进去了,我父亲的腿都卡断了,而我母亲被甩出车外几米远。试问,这样强烈的撞击以后,如果没有其他帮凶,凶手还能有力气下车杀人吗?而且手法还是这样熟练,每一刀都是往我母亲头上砍去!案件发生后的第三天,我的家人去东林排前村打探情况,但很多人对我家人的疑问都遮遮掩掩,很担心被其他人看到,最后终于让我们找到了几个目击者,据他们反映,现场除了那个正在行凶的凶手外,还有其他人在的,也就是说还有帮凶,尽管这些帮凶可能没有动手。另外,凶手自己也交待了,在大年初二的晚上就已经在我家附近“守”过了,不过幸好那天我们一家人都去舅舅家里拜年了。也有邻居反映,之前也确实有人跟他们打听过我父母晚上在哪里睡觉的(因为我们在家附近开了一家小机械加工厂,所以凶手不清楚我父母晚上到底在那里留宿的)。凶手平时胆子很小的,有一次和我手无寸铁的二姨争执,都叫了一帮人。如今杀人,他有这么大的胆子一个人行动吗?现在案件已经移交到检察院了,然而凶手却只有一个!
虽然我并不是很了解公安局关于刑事案件究竟有怎样的一套处理程序,但这一桩桩奇怪的事件,都透露着不正常的信息,我的父母已经死得这么悲惨了,难道我们除了要忍受痛失双亲的伤痛外还要眼睁睁地放着这么多疑点不去管他,让其他疑凶逍遥法外吗?我们绝对不甘心!可是我和我弟弟还小,虽然很气愤,可是又真的好无助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