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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一副厅级干部雇凶砍伤情妇被判3年半(图)

[日期:2006-12-14] 来源:  作者: [字体: ]

原省专用通信局局长雇凶砍伤情妇被判3年半/图


 

图为被告人曾国华、张裕圣、罗六生、郭华勇(前排从右至左)在听法院宣判。(图片由长沙市检察院提供)

因不满已交往7年的情妇的严格管束,原湖南省专用通信局局长、副厅级干部曾国华竟然雇凶伤害情妇。(详见本报今年9月5日A9版)该案经天心区人民检察院抗诉,市人民检察院出庭支持抗诉,市中级人民法院于昨日作出终审判决:曾国华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三千元;其他参与人员张裕圣、罗六生、郭华勇、陆小阳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至四年。

1998年,曾国华与被害人贺某某相识,后两人发展为情人关系。2005年8月,因贺冬梅对曾国华管束严格,并逼迫其写了三份“保证书”,曾国华遂与同贺某某有矛盾的张裕圣策划请人“教训”贺某某。2005年9月初,张裕圣找到被告人罗六生并介绍给曾国华,三人商定由曾国华负责出钱(包括活动经费和事成后的酬金),罗六生负责找人伤害贺某某,将特定的手机(曾国华与贺某某之间的专用通讯电话)和“保证书”从贺某某手中拿回来。2005年中秋节前后,罗六生从岳阳点击查看岳阳及更多城市天气预报纠集被告人郭华勇和“细港伢子”窜至长沙点击查看长沙及更多城市天气预报,曾国华通过张裕圣预付给罗六生活动经费5000元并告知其贺某某的家庭住址、车牌号码等具体情况,因未找到合适的作案机会,罗六生等3人返回岳阳。2005年9月底,应曾国华的要求,罗六生等人再次窜至长沙,张裕圣又付活动经费4500元。同年10月2日上午8时许,郭华勇、陆小阳跟踪贺某某驾驶的“吉利”汽车来到天心区南湖路附近,郭华勇进入贺的车内,用手扼住贺的颈部,陆小阳则从副驾驶室门进入车内,持刀威胁贺交出现金2000元。陆小阳接过钱后,仍持刀向贺某某的腹部、手部、头部连刺数刀(经法医鉴定,贺的伤势构成轻伤),郭华勇、陆小阳随后搭乘出租摩托车逃离现场。当晚,曾国华按事前约定通过张裕圣付给罗六生“酬金”4万元,罗六生从中分得1万元后,将另3万元交给郭华勇、陆小阳。罗六生被公安机关抓获后,积极配合公安机关抓获了同案郭华勇、陆小阳,并退赔贺某某2000元。

今年10月23日,天心区法院对该案进行了一审判决。宣判后,天心区检察院提出抗诉。昨日上午,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了终审判决:被告人曾国华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处罚金三千元;被告人张裕圣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处罚金三千元;被告人罗六生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处罚金二千元;被告人郭华勇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处罚金三千元;被告人陆小阳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处罚金三千元;追缴罗六生违法所得11600元、郭华勇、陆小阳违法所得各14200元,上缴国库。(作者:彭玮蔚 王波向 童瑶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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