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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与公厕共用一墙 称环卫部门强行搭建(图)

[日期:2006-12-11] 来源:  作者: [字体: ]

市民不满与公厕隔壁 破墙将卧室通进女厕(组图)


从屋内墙壁窟窿中翻过,就进入公共厕所

市民不满与公厕隔壁 破墙将卧室通进女厕(组图)


刘大妈从窟窿探身出来,工人正在厕所施工

 

不满厕所施工 卧室通进公厕

环卫局:历史原因形成,缩小厕所将无法满足周边需求

“每当与我们一墙之隔的公厕冲水时,我们就在屋里闻到一股恶臭,靠近厕所的这面墙也总返潮。”昨天,家住东城区方砖厂胡同45号院的刘大妈说。由于不满住宅外墙被借用搭建公厕,刘大妈将这面墙壁打通,使得在其家中即可对女厕一览无余。

记者目击 透过窟窿看进厕所

前天上午,记者来到东城区方砖厂胡同的刘大妈家。在这间10平方米左右的卧室东墙处,有一个直径1米左右的窟窿,不时地从窟窿里向刘大妈家灌进阵阵冷风,风中夹带着隐约的臭气。而透过窟窿,记者看到,外面就是一个正在翻修的公共厕所。“这不是欺负人吗?我们现在就像居住在厕所里一样。”六旬的刘大妈说。

虽然是在屋里,但刘大妈却穿着厚厚的棉袄。瑟缩中,她向记者讲述了事情的经过。“今年5月,环卫部门开始翻修这间公厕。翻修前,他们曾找我协商,但这是私房,这种借墙搭厕的行为直接影响到我们家的环境和采光,于是我没同意,他们就强行施工。”刘大妈说,她的要求很简单,就是在厕所与他们家墙壁之间保持一定距离。于是,在工人施工时,她也采取了一定的措施来阻挡。“我用树枝等把厕所门堵住了,装修也因此中断了一段时间。”可是,12月7日,装修工作重新开始。“他们用大锤将我们家的墙震裂了,我于是干脆把墙掏了个窟窿,我们家准备重新翻建这堵墙。”刘大妈说,她以此来抵制对方的强制行为。

东城环卫局 改造施工还将继续

“这座厕所建于上世纪70年代,当时它就是借墙搭厕,这是历史原因形成的。”前天14时许,东城区环卫局一名姓李的工作人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他们拥有这座厕所的产权,他们此次施工是对原厕所进行升级改造,满足周围居民的需求。

 

“施工前,我们曾找刘女士进行协商,准备对她的房子做些防潮措施,但她并未接受。”李先生说,他们的装修工作还会继续,不会因为刘女士的阻挠而停止。“这间厕所周围住着几十户居民,如按照刘女士的要求缩小厕所,将无法满足周边需求。”

晨报记者 白明辉

首席摄影记者 吴宁/摄

律师说法

从事公共事务也应尊重私权

北京点击查看北京及更多城市天气预报岳成律师事务所的杜永浩律师认为,厕所无论是新建还是历史形成的,都不应该紧贴在他人住宅进行搭建,更不应该借用他人住宅外墙进行搭建。否则,厕所的臭味就会影响他人的正常居住,同时也会影响他人住宅的外观,从而违反了我国民法通则第八十三条的规定,构成侵权。另外,国家有关部门在从事社会公共事务时,应当树立起充分尊重公民“私权”的理念,即使为了大多数人的利益,也不能去侵犯某一个人或者少数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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