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新闻

把工艺品当文物卖 一男子骗老友200多万元

[日期:2008-08-18] 来源:宁波新闻网   作者: [字体: ]

    用仿制的良渚玉琮骗走老友200多万元,还倒卖国家三级文物,杭州余杭人俞某前天因此站在鄞州法院的被告席上。

    1997年,俞某因犯虚开增值税发票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9年,在狱中认识了大他几岁的宁波人陈某,两人的关系一度不错。

    2005年4月,俞某带着一名男子找到陈某,说对方是他老乡,挖出了一

件“良渚玉琮”。

    陈某喜欢收藏文物,但不精于鉴别,当场以40万元买下这件“良渚玉琮”(真正的良渚玉琮价值百万元以上)。

    俞某说,他分得15万元。

    此后,余杭一带的工艺品加工商和“文物贩子”都知道俞某有销售的门路,纷纷将赝品送给他,约定好价格。

    2006年3月、10月、11月及2007年4月,俞某又分4次卖给陈某“良渚玉琮”7件、良渚石钺2件,共拿到现金185万元。这些“玉琮”后经鉴定全是新仿品,通俗点说,只能算工艺品。只有2把良渚石钺经鉴定为国家三级文物。

    事后俞某交代,他一共分得110万元,这些钱都被他做生意亏掉了。

    相关链接

    良渚文化是我国长江下游太湖流域一支重要的古文明,是铜石并用时代文化,因发现于浙江余杭良渚镇而得名。

    良渚玉琮高达18~23厘米,上面雕刻圆目兽面纹,工艺精湛,是中国古代玉器中的珍品,被誉为“玉琮王”。

    (来源:东南商报 记者 胡珊 通讯员 马晓)



阅读:
录入:007com

评论 】 【 推荐 】 【 打印
上一篇:全民出现收藏热:留住北京奥运会美好时光
下一篇:为奥运藏品爱好者扫盲 投资专家传投资技巧
相关新闻      
本文评论       全部评论
发表评论


点评: 字数
姓名:

  • 尊重网上道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 本站管理人员有权保留或删除其管辖留言中的任意内容
  • 本站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您的评论
  • 参与本评论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