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4-26 收藏拍卖导报
包括简帛、敦煌文书等汉文古籍和藏文、东巴文等少数民族文字古籍在内的2392种古籍,日前入选首批《国家珍贵古籍名录》,从此将受到“国家级保护”。此举也标志着我国古籍保护工作进入了一个新阶段。
首批《国家珍贵古籍名录》的主要收录范围是1912年以前书写或印刷的,以中国古典装帧形式存在,具有重要历史、思想和文化价值的珍贵古籍。据介绍,入选的2392部古籍上至先秦,下迄明清,选自除海南省外的全国30个省区市的208家单位,涵盖简帛、敦煌文书、线装本、碑帖拓本等各种载体及装帧形式,并力争将我国不同民族、不同时期、不同地域、不同载体形态、不同装帧形式的重要古籍全面展示出来,充分体现中华文化的博大精深和多元化特点。名录还对少数民族文字古籍给予了重点关注,既包括藏文、蒙古文、彝文、傣文等现今仍在使用的文字,也包括西夏文等历史上出现过但现在已不再使用的文字。
国家珍贵古籍原则上是从一、二级古籍内选定。属于下面两种情况的古籍暂不入选:一是专家审定时对版本存疑的;二是申报的版本残缺超过50%以上、其他收藏单位有同一版本全本的。据了解,此番评审委员会组织了13个专家组,历时半个多月,赴各省区市古籍收藏单位,对部分古籍进行了实地鉴定。“凡列入名录的,均经专家逐一确认,对版本存疑的,暂缓入选,宁缺毋错。”文化部副部长、首批国家珍贵古籍名录评审委员会主任周和平介绍。
为珍贵古籍建立国家级名录的工作是去年全国古籍普查试点工作中的一项内容,这对于摸清家底、古籍的保护具有重大的意义。周和平对此认为,《国家珍贵古籍名录》的公布在中国历史上尚属首次,是全国古籍保护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目的是向世界、向社会彰显中华文化,唤起公众的古籍保护意识,培育民族自尊心、自信心;通过评选,加强对珍贵古籍的重点保护,逐步建立完善的古籍保护制度。
据了解,首批《国家珍贵古籍名录》的申报、评审中,还有不少“意外”收获:发现了一批珍贵古籍,如军事科学院军事图书资料馆藏《十三经注疏》、辽宁省图书馆藏元余卓刻本《诚斋四六发遣膏馥》等一些《中国善本书目录》未曾著录的珍贵版本浮出水面;在评审过程中,专家们对照书影照片,参照《中国古籍善本总目》、各馆申报说明,反复一一核对版本,纠正了一些历史错误,发现一些原来《中国古籍善本总目》中的著录有不少值得进一步推敲。
据了解,今后国家还将陆续、分批公布新的《国家珍贵古籍名录》。周和平认为,“《国家珍贵古籍名录》的公布固然意义重大,但更为重要和紧迫的是要以此为契机,建立一套有效的古籍保护体系。”
与《国家珍贵古籍名录》同时公布的还有51家“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国家图书馆、26家省市公共图书馆、12家高校图书馆、5家专业图书馆、5家博物馆及2家档案馆榜上有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