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集邮界轻视“人为邮品”、崇尚“自然邮品”的传统观念,本人于20世纪80年代撰文提出:选择适当的邮资凭证、邮品载体和邮戳,并将其有机地组合成人为邮品,正是每一位集邮爱好者都可以参加的创作活动,不但不应当贬低和反对,而且应当大力提倡才对,因而主张旗帜鲜明地推出邮品创作新概念,为人为邮品正名。有关文章曾在海峡两岸发表,并收集在最近出版的《邮坛怪杰卡苑奇人陆培恩文集》一书中。
本人认为,自然邮品好比是狩猎者追求的野味,而人为邮品就象人工饲养的家禽家畜。由狩猎发展到畜牧,正体现了人类历史的进步,而层出不穷的人为邮品也正是集邮活动进入新时期的标志。为满足人类的需要而经过精心培育的良种家禽家畜往往都具有许多优良品质。同样地,经过精心策划并抓住瞬息即逝的时机人为地创造出来的邮品往往也具有自然邮品不可能具备的完美性。从某种意义上可以说,人为邮品是比自然邮品更加成熟、更加高级的邮品。创作人为邮品其乐无比,这正是集邮活动比其他收藏活动更具魅力的重要原因。如何创作具有史料性、艺术性、珍罕性、独创性和合法性的人为邮品,大有学问,甚至可以成为一门专门的艺术。
这些观点已获得众多邮友的赞同。著名集邮家、邮学家郭老润康先生来函表示至佩,也甚有同感;著名邮品创作家、“巨型封”大王储祖诒兴奋地打来电话,认定笔者志同道合。邮友们的鼓励和支持,鞭策笔者去作进一步的思考和探索。现对“邮品创作”的五要素作进一步阐明,以期抛砖引玉。
史料性——抓住各种数十年乃至千百年一遇的良机,在各种重大事件的相关地、相关日实寄(或请求加盖),用相关的邮戳将相关的邮资凭证和相关的邮品载体联为一体。
艺术性——印刷品和手书手绘相结合;外在美和内在美相结合;将各种邮品载体、邮资凭证及邮政日戳上的图案乃至文字内容作不仅是外观形式上的而且是思想内涵上的有机结合。
珍罕性——邮戳:在地理上具有独有性、在时间上具有一过性;相关名人题字、签名、手绘;加贴相关珍邮,老片(老票、老封)新用;
独创性——充分发挥创造力和想象力,不拘一格,与众不同,出奇制胜;富于中国特色;在不违反邮政规定的前提下,大胆摈弃各种陈规和偏见。
合法性——一般来讲,《邮政法》是底线,而“FIP规则”应可突破。例如贴用多枚邮票或超额邮资并不违反邮政规定,如果确系创作需要,完全可以采用。一些成功创作的人为邮品是由多枚邮票结合封(片)、戳而构成,其艺术效果和思想深度是仅用单枚邮票所难以达到的。特殊情况下,对《邮政法》也可作“合理冲撞”,例如,为获取“欠资”戳而故意少贴邮票。最终底线应是《刑法》。
五大要素各有侧重、密切相关、互相渗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