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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堆仿古玉卖了10多万 商贩恶意售假领刑5年

[日期:2007-11-24] 来源:  作者: [字体: ]
 郑州市民赵永利(化名)拿到专业鉴定书后才明白:花10多万元买回来的一堆“古玉”,全是仿制品。

  昨日,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传来消息,禹州人周翠敏(化名)将仿古玉当做文物售卖,犯诈骗罪,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3万元。

  ■10多万元买回“古玉”

  去年5月6日,赵永利趁着五一长假,专程赶到郑州市二七古玩城,想淘换几件玉器,作为收藏品。

  就在赵永利四处转悠时,一对衣着破旧的中年夫妻向他靠了过来,低声说:“我们手上有一批古玉,是从古墓里挖出来的,质地很好。”话音刚落,便掏出了几枚玉佩给赵永利看。

  “这是我以前修公路时挖到的,一直不舍得卖。”中年男子称,这批玉是货真价实的古玉,很值钱,由于急着用钱,只能低价卖出了。

  赵永利见玉石上沾着土,形状古旧,且质地不错,便信以为真。于是,他先后四次从这对夫妇手中买下了41件玉器,代价是现金10.3万元和一部数码相机。

  一位懂行的朋友看了这批玉石后,认为这批玉根本不是古玉,而是仿古玉,不可能值10多万元。

  感觉上当的赵永利马上向公安机关报案,警方调查得知,卖玉的商贩夫妻俩是禹州人,一个叫徐德平(化名),一个叫周翠敏。公安机关介入后,徐德平就失踪了。

  ■上诉被驳回

  经郑州绿城典当有限公司鉴定,赵永利购买的41件仿古玉器总价值为1.8万元至2.2万元。

  2006年6月10日,周翠敏被公安机关抓获,徐德平则被列为网上逃犯。

  今年6月25日,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对这起案件做出一审判决:周翠敏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3万元,责令退还赵永利10.3万元和数码相机一部,涉案的41件仿古玉器全部上缴国库。

  一审判决后,周翠敏不服,向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周翠敏的辩护律师认为,艺术品投资,依赖买家个人鉴别能力,周翠敏在主观上并没有诈骗的故意,所以双方应该是一般买卖合同关系,其行为不构成诈骗罪。

  但是,二审法院经审理认为,周翠敏夫妇在售卖仿古玉器时,向赵永利表示玉器是从土里挖出来的,是古董;但实际情况是,这批仿古玉是夫妻俩从安徽蚌埠买来的。因此,周翠敏存在主观恶意售假。于是,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维持了一审判决。

来源:河南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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