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时期有两套纪念中华邮政开办XX周年的纪念邮票,一是1921年10月10日(民国十年十月十日)发行的“中华邮政开办二十五周年纪念邮票”,二是1936年10月10日(民国二十五年十月十日)发行的“中华邮政开办四十周年纪念邮票”。论者多认为这两套邮票的名称有错,认为“中华邮政”是“中华民国邮政”的简称,而这两套邮票的“周年”都是从清光绪二十二年二月七日(1896年3月20日)大清国家邮政成立之日算起的,大清邮政怎么可以算在民国邮政之内呢?
其实若不是先入为主,先将“中华邮政”视为“中华民国邮政”的简称,那称“中华邮政开办XX周年”,将大清邮政包含在内也并不为错。众所周知,我国远古时期以黄河中下游地区为华夏,以后逐渐拓展疆域,遂以华夏为中心,概称中华或中国。新中国成立后,概称大清、民国和新中国邮政为中国邮政,并于1996年发行了“中国邮政开办一百周年”纪念邮票,将三个历史时期的邮政通统纳入中国邮政。那么,民国时期概称大清、民国邮政为中华邮政,将大清邮政包含在中华邮政之内,称“中华邮政开办二十五周年”和“中华邮政开办四十周年”又有何不可呢?如果也先入为主,先将“中国邮政”视为“中国人民邮政”的简称,那“中国邮政开办一百周年”的名称不也因有“人民”二字而错了吗?
不过,民国三十六年十二月十六日(1947年12月16日)延期发行的“中华民国邮政总局成立五十周年纪念邮票”,也从大清邮政成立之日算起,却是绝对错误的,民国邮政总局是一个特定实体,是不能代替和包含大清邮政局的,由此可见当时的邮政当局对如何称谓自清代以来的国家邮政,确实存在着严重的模糊认识,人们据此认为“中华邮政开办XX周年纪念邮票”名称有错也不是没有道理,但毕竟其中没有“民国”二字,而从词义上“中华邮政”是等同于“中国邮政”的,所以笔者认为“中华邮政开办二十五周年纪念邮票”和“中华邮政开办四十周年纪念邮票”的名称不应算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