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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值百万旧币千元贱卖

[日期:2007-09-21] 来源:  作者: [字体: ]
 荆楚网   
    据《南方都市报》报道一批1953年版的旧钞票,在多家银行兑换无门,结果被某银行干部按1:1比例以个人名义兑换,一年之后当事人才知道,这批钞票在收藏市场上的价值已经接近百万,于是开始了长达十年的追讨横财之路。昨日,此案在深圳市中院二审开庭,

     1995年春节前后,四川籍民工赵某与工友在广州一拆迁工地清理垃圾时,发现一包1953年版人民币,面额分别是十元、五元和三元,共346张,总面额1227元。他们打算用这些钱去买烟酒,但没有商场愿收,到银行兑换,银行说1964年之后就停止兑换了。

     当年3月,赵某遇到老乡谢某,谈起这些“形同废纸”的旧版人民币,谢某觉得多少会有些价值,于是以750元人民币“低价”买下。

     收藏界人士告诉记者,1953年版人民币存世极为少见,多年来收藏价值一路攀升,这346张旧版人民币在1995年时,在收藏市场的价值已经接近90万元。

     但谢某并不知道这些,他仍然拿着这些旧币到银行碰运气,在被多家银行拒绝后,某银行深圳宝安支行沙井办事处主任甘某表示,虽然这些人民币已不能流通,但他个人可以按1:1比例兑换。谢某喜出望外,将部分纸币赠人后,拿着剩下的317张共1067元纸币,与甘某进行了兑换。

     一年后,谢某才知道这些旧钞票的真正价值,于是向甘某追讨。甘某后来陆续退还91张票券,被谢某卖了五六万元。

     1997年,谢某向当事银行投诉甘某。银行考虑到甘某私自收兑欠妥,于是将剩余的226张旧版人民币以银行名义收兑。谢某认为这是“强行收兑”,于是不断投诉,投诉无果后,谢某到法院起诉沙井支行。

     法院认为,谢某并非票券真正主人,据此一审驳回谢某的请求。

     谢某提出上诉,深圳市中院昨日开审此案,但没有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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