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有人仿造出来我的五层吊球,我这座楼(指位于大连的邢良坤艺术中心)都给他了,三层两千平方米,包括里面的资产。不用和我的作品一样,差不多就可以了。”——“世界陶王”邢良坤在央视做节目时的夸口。
因“世界陶王”邢良坤公开悬赏后不履行承诺,洛阳小伙孙震将其告上法庭。22日,洛阳市涧西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五层吊球陶器制作合同”成立并有效。
如果二审维持原判,孙震就可以进一步提起诉讼,邢良坤的千万资产可能易主。
●起因:“陶王”电视上夸口自己作品没人能仿制
今年52岁的邢良坤是我国著名陶艺家、收藏家和鉴赏家,其作品曾被许多国家博物馆收藏,被誉为“世界陶王”,因个性张扬又被称为“陶艺狂人”。
2006年4月1日,中央电视台七套“相约”栏目的《土与火的传奇》节目中,邢良坤拿出自己早年烧制的陶艺作品“五层吊球”称:“如果有人仿造出来,我这座楼(指位于大连的邢良坤艺术中心)都给他了,三层两千平方米,包括里面的资产。”
据了解,邢良坤艺术中心位于大连黄金地段,内存大量艺术珍品,价值绝对超过千万。在邢良坤看来,“五层吊球”是无人能解的“世界之谜”,他在节目中强调:“不用和我的作品一样,差不多就可以了。”
●过程:洛阳小伙仿制出“五层吊球”
今年33岁的孙震是洛阳市房管局职工,酷爱陶艺制作。看过那期节目后,他开始潜心研究“五层吊球”。今年3月,在经历多次失败后,孙震成功解决了“五层吊球”的内部旋转和碰壁问题,做出了“五层吊球”。
今年5月9日,孙震委托河南洛太律师事务所律师杜鹏、吕进给邢良坤发去了律师函,并随函寄去其部分作品照片和DV短片,希望邢良坤就其要约和对孙震的作品表明态度。但孙震至今没有收到邢良坤的答复。
6月8日,孙震向洛阳市涧西区人民法院提交了民事起诉状,请求法院确认邢良坤“关于‘五层吊球’制作悬赏广告合同”成立并生效。
●庭审:“陶王”的夸口已构成要约承诺
案件审理过程中,邢良坤的代理律师辩称,邢良坤参加“相约”节目录制不是广告行为,也不是广告活动,其意思不能理解为广告信息;同时,孙震未向法庭陈述其“五层吊球”是如何制作完成的,其作品与邢良坤的作品只是外观一致,不具有可比性。
法院审理认为,通过电视节目,邢良坤向社会公开声称的内容具体、确定,构成了面向社会不特定人的要约。孙震制作出了符合要求的作品,对邢良坤的要约进行了承诺。因此,双方“五层吊球陶器制作合同”成立并有效。
本案审判长李玲称,该案是一种要约承诺,当事人自由约定合同的内容,只要不违反法律和公序良俗,合同就有效,既然孙震做出了符合邢良坤要求的作品,邢良坤就应该遵守诚信,履行承诺。
如果二审依然判决该要约承诺依法成立并有效,那么,孙震就可以进一步提起诉讼,“陶艺狂人”邢良坤的巨额财产将面临易主。(作者:杨非 陈磐 李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