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邮政集团及其下属各级分公司、各控股公司(包括但不限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邮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直属单位与附件所列企业没有任何隶属、投资关系,且从未与其签署挂靠协议、投资合作协议等合同、协议。
二、附件所列企业的一切经营、投资、融资等行为均属该企业自主行为,与邮政集团及其下属各级分公司、直属单位、各控股公司无关。请社会各界提高警惕,注意防范风险,如发现其违法犯罪行为,请尽快到公安机关报案。
三、未经邮政集团及下属各级分公司、各控股公司、直属单位授权擅自使用“中国邮政”“中邮”“”等商标、标识或商号、字号开展宣传、经营、投资等行为的,均将涉嫌侵权。相关侵权主体应立即停止上述行为。相关侵权微信公众号、抖音店铺账号等必须立即采取下线、关闭店铺、删除相关数据等措施;擅自使用邮政商标、字号注册的企业必须立即更名。邮政集团对未经允许使用邮政名义实施侵犯邮政合法权益的非法行为,一经发现,将坚决采取一切必要的法律手段维护邮政集团的合法权益及声誉。
特此严正声明!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
名称中含“邮政”字样但与邮政集团无隶属投资关系的企业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