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宗旨
第二条 邮展名称、时间、地点和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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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展名称:东莞虎门2022第2届粤港澳大湾区集邮展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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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年8月26日到29日,历时4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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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点:广东省东莞市虎门会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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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模:展品800标准展框
第三条 邮展组织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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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展由中华全国集邮联合会、东莞市人民政府主办,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广东省分公司、广东省集邮协会、虎门镇人民政府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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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主办、承办单位组成邮展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组委会),负责邮展组织工作。组委会下设秘书处,秘书处分别设在中华全国集邮联合会和广东省集邮协会,在虎门镇人民政府设立组委会秘书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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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国际邮展评审员和国家级邮展评审员组成邮展评审委员会,实施对展品的评审。邮展将依据全国集邮联集邮展览规则及FIP各类别专用规则进行评审。
第四条 邮集参展条件、参展程序及相关要求
一、邮集参展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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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省级邮展镀金奖(含)以上的邮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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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展者必须拥有该邮集两年以上的完全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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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展者可使用化名,但报名时应注明真实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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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集应符合本届邮展特别规则。
二、参展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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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展邮集均须向粤港澳大湾区各集邮协会及其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集邮协会和全国各行业集邮协会指定的征集员报名。组委会不接受个人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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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协会应对推荐的邮集进行认真会审、严格把关,并按要求将报名表及邮集计划页、省级邮展获奖证书电子版发送至总征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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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参展邮集由组委会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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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集一经组委会确认接受,参展者不得无故拒绝参展。
三、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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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赛性展品文字须用中文书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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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展出全国集邮联规定的不适合展出的素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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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品应使用白色或浅色贴片,并标明页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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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选用以下 3 种规格的贴片:23cm × 29cm,每框 16 贴片(4×4); 31cm × 29cm,每框 12 贴片(3×4);46cm × 29cm,每框 8 贴片(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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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品素材如附有专家鉴定证书,应将证书原件置于相应贴片背面的护邮袋中,以备必要时评审委员会专家组检查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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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邮展将同步举办线上邮展,凡入选参展展品均须提供电子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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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著作权法》,展品的著作权为参展者所有;参展者一旦报名参展,视为同意邮展组委会对该展品享有宣传、公开展示权以及本届展览信息网络传播权,但组委会不得将该展品用于任何商业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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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展者应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向征集员交接展品,并提供与展品完全一致的扫描电子文件,具体办法另行通知。
第五条 邮展性质及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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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集邮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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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历史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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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用品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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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集邮类
A.自然
B.文化
C.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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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限集邮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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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框集邮展品
A.传统
B.邮政历史
C.邮政用品
D.专题
E.极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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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画明信片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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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验集邮类
A.原地集邮类
B.首日封集邮类
第六条 展品奖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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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赛性展品(一框集邮展品、试验集邮类除外)设 8 个奖级,分别授予奖牌和获奖证书。奖级如下:
大金奖 95 分(含)以上
金奖 90—94 分
大镀金奖 85—89 分
镀金奖 80—84 分
大银奖 75—79 分
银奖 70—74 分
镀银奖 65—69 分
铜奖 60—64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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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框集邮展品设 4 个奖级,授予获奖证书,不颁发奖牌。奖级如下:
一框金奖 90 分(含)以上
一框镀金奖 80—89 分
一框银奖 70—79 分
一框铜奖 60—69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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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验集邮类展品参照竞赛类展品设 8 个奖级,授予获奖证书,不颁发奖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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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未获奖的展品将颁发参展证书。
第七条 框数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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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品(除一框集邮展品)均须展出 5 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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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在国家、国际级邮展中获大镀金奖以上(含)奖级的展品(除一框集邮展品、实验集邮类外)须展出 8 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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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框集邮展品为 1 框。
第八条 参展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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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届邮展对竞赛性展品收取参展费,一框集邮展品每部收取 200 元,其它类别展品每展框收取 1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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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展费须由各征集员统一交纳至组委会秘书处。
第九条 总征集员、邮展组委会秘书处地址及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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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征集员:李爱军
副总征集员:谷泽伟 刘少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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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展组委会秘书处
中华全国集邮联合会展览工作部联系人:常悦、王雅玏
电话:010-82319990
电子邮箱:437117787@qq.com
2249968113@qq.com
广东省集邮协会联系人:刘少辉
电话:020-38181884
电子邮箱:727248453@qq.com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北路 898 号信源大厦 24 楼
第十条 本规则解释权属邮展组委会
信息来源:中华全国集邮联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