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文 集邮博览
近日,我收到广东省江门市邮政局集邮微店为我寄来的邮品,所用信封很特殊:一枚2019年贺年邮资封被贴在空白信封上,并在5.40元邮资图左侧加贴了1枚40分的“牡丹江雪乡”普票,销“广东江门2020.05.12.17商函1”邮戳。左下角贴有挂刷签条,其右侧的“印刷品”副戳因盖在了透明胶带上,经邮路中的不断摩擦,仅剩“印”字清晰可见,“刷品”两字已不见踪影,只留下模糊的油墨痕迹,实寄封背面的落地邮戳同样也有摩擦痕迹。登录中国邮政给据邮件查询系统进行查询,我看到了这枚实寄封的完整邮路。

因近些年发行的贺年邮资封一直处于打折状态,集邮者在套寄邮品时,为节省邮资,一般都首选这类打折的贺年邮资封,广东省江门市邮政局集邮微店显然也选择了它用于套寄所售邮品。但因邮品较大而无法装进贺年邮资封时,竟直接把贺年邮资封当做邮资贴在空白信封上,并补足邮资寄出,我还是第一次看见。

按规定,如果把贺年邮资封上的邮资图剪下来,那么邮资图就是无效的了。而现在把整个贺年邮资封当做邮资贴在大信封上进行实寄,邮资还依然有效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