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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国家文物鉴定商业化

[日期:2007-03-28] 来源:  作者: [字体: ]
  近年来,国家文博部门的文物鉴定专家异常活跃,但其中隐藏着极大的隐患。许多著名专家、鉴定家为利益驱使,热衷公开“走穴”,文物鉴定商业化愈演愈烈,应该引起国家文物主管部门和社会上的高度重视。

国家文物鉴定商业化的种种表现

1. 热衷于现场鉴定活动

  对此,国内媒体和网上时有报道,活动的收费标准明确,参与专家的姓名真实。如广州某报对某鉴定专场发布“公告”称,鉴定活动有中国文物鉴定委员会瓷器专家、北京故宫博物院玉器专家、中国文物修复委员会青铜器专家现场鉴定,出具“中国文物鉴定委员会鉴定证书”,并有专家签名,还附有收费标准:“口头鉴定200元/件,取样出报告多加2000元/件,需出具证书者再加2000元/件,3项合计4200元。试问“专家们”凭什么收取这等高额费用?

  2006年在广州市某广场曾举办国家文物鉴定专家现场鉴定瓷器和玉器活动,不管真赝,瓷器每件收费100元,玉器收50元,不开具收据和证书,专家每小时鉴定100件左右。还有的专家甚至在报纸开设专栏,仅凭读者寄来的相片就给人家的藏品定真假、下结论,真是悟空再世,神仙下凡。大家知道,文物鉴定是个细致的工作,如此商业操作,如何保证鉴定质量?

2. 热衷于举办文物鉴定培训班

  各种各样的文物鉴定培训班大都以国家文博部门专家授课作号召,以馆藏文物为饵,收取高额培训费。专家讲课时还在用老一套的教条方式,向学员展示的都是流传有绪的藏品,试问这些所谓的“标准器”,学员们能在古玩市场上见到吗?而且,在高科技发达的今天,哪一件仿品不是按原器造出来的?如何识辨?所以这种培训教学方式是学非所用,只能引导学生走入死胡同。

3. 热衷于参加各种“典礼”“仪式”

   文物鉴定会、展览会、研讨会、收藏协会成立及古玩、收藏品市场的成立,无专家的参与自然减色不少。由于有丰厚的报酬,不少国家文博专家有请必到。据说,邀请方除了负担专家们的一切参会费用外,还外加分量不轻的“红包”,这是公开的秘密。

4. 热衷于参与指导仿造古文物

   还有一些国家文博专家热衷参与指导仿造古文物,什么“十二生肖”“十大国宝”青铜器,什么清代官窑瓷器,什么“鬼谷子下山”元青花大罐等等的高仿器,都出现在市面上,当然,对文博专家的酬劳自然是少不了的。笔者认为,以国家名义仿制的高仿品大量充斥市场并非什么好事。

5. 利用拍卖活动进行炒作

   某鉴定专家让其家人把器物委托拍卖,专家自己对器物进行鉴定,定价近百万元后推向拍场,器物再由专家现场竞拍回来,以此炒作器物的后市价值。而该器的真赝还有待考证。在此提醒拍卖行和收藏家引以为戒。建议拍卖机构培养自己的鉴定家(国外拍卖机构都自设鉴定部),以杜绝此类情况的发生。

6. 偷税漏税现象十分严重

   这个问题应当引起社会,尤其是税务部门的高度重视。这些专家日进斗金,从来没有(或很少)人主动缴税。他们靠头顶上的光环牟取利益,税务部门应该对这些专家加强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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