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目前发现的最早极限片是1909年“天坛祈年殿”极限片,贴清朝“3分宣统元年纪念”邮票,而我国的极限集邮真正开始起步是在六十年代,后因十年“文革”浩劫阻断了发展,直至八十年代初期开始复苏,至今极限集邮已形成了相当大的一种规模;但有不少集邮爱好者由于不熟悉极限规则制出了一些极限片不规范,现就笔者了解,存在以下一些情况:
一、销戳时间与邮票限定使用年限不符:如解放初期的旧值邮票制片应在发行日至1956年3月31日之间,超时销票为无效。
二、本身使用的邮票无效:如欠资邮票、公事邮票、印花邮票、盖销票、残缺、玷污邮票、有害邮票、因政治原因不可使用的邮票(我国规定有林彪像、题词的邮票均不可使用)等、 还有邮资封片、简的邮资图不可剪下制片。
三、明信片不规范:⑴明信片画面小于75%;⑵明信片的片幅不规范,极限规则中明确规定明信片的片幅最大为148×105mm,最小为140×90mm,允许误差为2mm;⑶明信片图是邮票图稿的放大,这种现象在九十年代初比较突出;⑷明信片画面标有“极限片、xx邮票公司”等不必要的文字;⑸明信片发行比邮票晚,这一点所占比例较大,特别是利用早期票与近期片制片尤为明显,非常值得制片者注意。FIP规则要求明信片的发行要早于邮票,这除了体现收集难度外,还反映了极限集邮的制作原则;⑹明信片上图案是画报剪下或用照片、画片贴上去的;⑺明信片上图案与邮票图案不符。如山水盆景邮票贴非邮票所反映的同一盆景明信制作(无论两者图案有多相似),均不可用于邮展,但作为个人欣赏未尝不可。
四、销戳不规范:⑴MC只能用邮政日戳(含临时日戳)、纪念邮戳、风景日戳销票,不可用汇款戳、落地戳、电报戳、邮资已付戳、宣传戳、国际邮件互换局的国际邮政日戳以及其它非邮政部门刻制的戳记销票,在此需要说明的是我国台湾省邮政部门规定风景戳不可销票,否则也为不规范,值得一提的是台湾的“癸”字戳 (相当于大陆的“集邮”邮戳),虽然不能盖于实寄封、片上,但在MC中可以加盖,因MC无须实寄;⑵戳记全部加盖于邮票或明信片上,即成废片一枚;⑶盖戳用墨过重或过少导致戳上文字、图案辨认不清;⑷戳上文字或图案与邮票题材不符;⑸邮票反映的是国外题材而制片时在国内销戳是不规范的。FIP 规则实施要点也明确了这类情况的解决方法“邮票所反映的题材是坐落在另一国家的纪念物,那么MC 的盖戳应在该纪念物所属地举办国际邮展时由该国所设临时邮局(所)盖戳。”盖这类戳一定要把握好时机,不然机遇稍纵即逝。
五、邮票所贴位置不准确:这主要是邮票遮住了主图。曾见一台湾邮友所制“孔雀开屏图”MC;因明信片上图案与邮票图案几乎一致,大小相仿,该邮友将邮票贴在明信片中的孔雀身上,除了右下角有些出入外, 其它部位完全吻合。那位邮友来信向笔者询问: “这张片是否规范?”笔者曾去信解答“严格的来讲,这张片已不是MC, 只能作为趣味片欣赏,因该片的主图“孔雀”已被邮票遮住,违反了FIP 极限规则中‘不遮主图’的规定。”
六、有些邮票、小型张上的邮票因票幅过大(超过片幅的1/4),制成的片影响整体观赏效果,所以这类邮票(含连票的总票幅)、 小型张上的邮票若超过明信片尺寸的1/4就不适宜制作极限片,这是《FIP极限集邮评审专用规则实施细则》修改、补充后于1996年10月5 日生效的一条新规定。如太湖、三国M、九寨沟M这类片无论怎样制作均不规范,只可自我欣赏,不可用于参展。
以上仅是本人的一点粗浅认识, 如有不妥之处还望同行继续斧正、补充。
作者: 吴云锋 刘小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