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快邮政通信建设,国家有关部门同意邮政机构在收取正常邮政资费基础上可以收取一定的邮政建设费,以筹措资金加大邮政建设的力度。自1987年1月广东省率先收取邮政建设费用,各省纷纷效仿,收取名目繁多的邮政附加费,邮政附加费的收取在邮件上体现方式常有加盖专门戳记和标签,通常为“邮政建设费为××元”字样,但专门用于邮政包裹附加费的标签极少,目前,笔者见有四种:
一、包裹代封服务费收据伍角标签:见广西南宁1998年包单在贴用。
二、包裹代封费0.5元标签;见广西邕宁县1998年包单在贴用。
三、商包附加费叁角标签:见江西奉新县1989年包单在贴用。
四、农村通信开发费叁角标签:见湖北天门1989年包单在贴用。 邮政包裹附加费作为邮政建设费中较为特殊之成员,颇值得众邮友好好收集与研究,其是否还有其它品种存在,还望诸位邮友补正。
作者: 段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