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7年7月抗日战争开始,其后物价渐涨,法币则逐渐贬值。邮资的调整,虽远远跟不上物价的变化,但到1948年7月,11年间,邮资(信函)还是调整了11次,平均每年一次。就物价而论,若以抗战初为1,则到了1948年8月已增至260万,即物价上张了260万倍,在这种情况下,只好宣布法币作废,改以金本位之金圆券代替。故当时政府决定以金圆一元,兑换法币300万(接近并略高于物价涨幅),而邮资从0.05涨到15000元仅为30万倍,是物价涨幅的十分之一。
邮政从1948年11月19日正式使用金圆邮资,同时发布编号为85号的金圆邮资表。金圆券甫一使用,政府规定,金银币可在市场公开兑换。此时正值内战期间,政府军连吃败仗,三大战役以后,国民政府已奄奄一息,加之国民党军政人员大肆掠夺财富并转移至国外,国内不仅资金不足,物资也十分匮乏,于是用了半年多一点的金圆券走向衰亡(从1948年8月20日—1949年4月27日,共计250天)。1949年4月,一些国统区自发使用银元,而不用金圆券,于是自1949年4月27日起,邮政总局通令各区邮政管理局及一等局,使用银元,并规定平信起重邮资为四分,其他邮件,照此类推,而中华邮政政令所达之处基本上从5月1日起,都收取银元邮资。但金圆券从法律意义上讲并未作废,上海、广州、云南、四川等地仍在使用,于是就出现了银元与金圆券的兑换问题,这一兑换,就是所谓的以银元为基数的邮资,即以银元一分为一基数单位(100个单位可抵银元一元),以此折收金圆券。这种兑换率,一是由各地根据主要物价,由当地财、税部门挂牌昭示;二是一天一变或一天几变;三是各地不同,大城市与周边临近之各县亦不同,所以自1949年5月1日以后贴金圆邮票的邮件,邮资是否准确,对其认定是十分困难的。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没有掌握当时当地的兑换率。
从现在资料上看,薛聘文先生的《中国邮资考》内我们提供了上海邮区和广东邮区的兑换率,此资料曾为李世琦先生在他的《中华邮政单位、基数、银元邮票专论》中收录,见该书表2和表3。其后台湾林茂兴先生在《邮史研究》第十五,十六期为文——“银元基数时期之金圆邮资”,也作了引用。为清晰故,现利用李世琦先生书中附表影印附如表一、表二,供读者参考。同时李先生自己收集的兑换率中,重庆部分较为详尽,现一并录为表三,供大家参考。林茂兴先生在他的文中,还收集列录了一些相关资料,本文录入表四、表五。以上五表乃影印件,我并未核对。同时,五种表格所列各地兑换率,仅仅是一段时间,没有详尽到每日之变化,若要把各地每天的变化,全数搜罗,为文示众,将功莫大焉,但难度太大,几不可能。
我经过努力,在邮友谢厚德、陈大贤、邓亚露的帮助下,利用他们手中的资料,我整理出了1949年5、6月间的成都地区每日兑换情况,列表如表六,为证实此举,文末附了10枚原件的影印件。对这十件原件中反映的问题,须作以下几大说明:
1、同一天有几份材料中,注明的兑换率出入较大时,我选用了与前后可以衔接的资料。造成这一现象的一个重要因素是银元的成色,川版银元成色本来不足,前期后期制造的银币出入又较大。另一个原因则是原资料来自本市不同地点。
2、原资料上有的日期是制单(据)日期,而不是付款日期,如图一,制单日期为1949年3月9日,而付款日期(钢笔批注)为5月9日,希读者注意。
3、有的资料应付银元数与实付数不一致,可能是讨价还价之故,如图四,共计银元1元2角、钢笔注明实付“川版银元1元”,故右边的折合率与折合数相同。
作者: 刘道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