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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高额利息回购 警方提醒谨防钱币收藏陷阱

[日期:2013-07-10] 来源:  作者: [字体: ]

2013年07月10日   法制日报 

  法制网天津7月9日电 记者王斗斗 通讯员经轩 天津公安机关日前发现,有不法分子打着经营新型文化产品的名号,向群众出售纪念币或纪念钞并承诺以高额利息进行回购,从而骗取钱财的经济犯罪案件。

  截至目前,该团伙以在3个月至一年的期限内,以10%至150%的利息对客户所购买的纪念币进行回购的方式向60多名群众销售乌克兰、文莱、黎巴嫩等共计9种币种的整版钞和人民币同号钞收藏品,获利千万元。公安机关已以涉嫌集资诈骗罪对犯罪嫌疑人立案侦查,并全力追缴受害人的损失。

  为避免此类案件再次发生,公安机关提醒广大市民:在开展钱币投资收藏时,一定要到经中国人民银行授权的银行和邮局去购买;所有的投资都是有风险的,不可能稳赚不赔,如果在购买过程中,对方承诺以高额利息进行回购的,就要多加小心,有可能是骗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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