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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邮总公司再次荣获“首都精神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日期:2012-11-24] 来源:CPI  作者: [字体: ]


2012.11.23

    近日,中国集邮总公司接到北京市东城区文明办通知,再次获得2011年度首都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颁发的“首都文明单位”的光荣称号。这是继今年经中央国家机关审定复验保持中央国家机关文明单位之后,在精神文明建设上获得的又一殊荣,也是集邮总公司自2009年起连续三年获得此项殊荣。
    自2011年四季度接受集团对总公司获得的中央国家机关精神文明单位复查工作之后,集邮总公司严格按照首都文明单位建设和评比条件的要求,进一步提升创建工作,加大力度继续加强对精神文明建设的创建工作,并按照首都文明办布置的开展道德讲堂活动的一项新要求,制定了工作方案,组织开展了道德讲堂的活动。经过首都精神文明委员会审查考核,今天集邮总公司再次被评选为“首都文明单位”。
    从2011年后,“首都文明单位”的评选将从一年一评改为三年一评。总公司获得的这一称号将保持三年。
    获此殊荣后,集邮总公司表示,要站在新的起点上,不自满,不骄傲;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保持总公司经营发展的良好势头,继续按照首都文明单位标准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将精神文明建设与总公司改革发展,积极推进新定位下的措施和工作要求紧密结合起来,深化改革、加快发展,进一步提升精神文明建设的工作水平,发扬成绩、不断进取,为首都的精神文明建设做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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