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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月红木家具有新标准:购买先认名

[日期:2012-10-22] 来源:  作者: [字体: ]

2012年10月22日  南方都市报 

  徐盛伟

  非洲黄花梨、非洲乌木、红花梨等诸如此类的不实称谓将从红木流通领域剔除。由中国木材与木制品流通协会红木专业委员会起草的《红木商用名称》、《红木制品等级》两项商业标准从11月1日起正式实施,为消费者判定红木家具用材、等级提供了技术依据。

  红木家具将分四个等级

  即将实施的《红木制品等级》商业标准首次将红木制品划分为特级、一级、二级、三级等4个等级。 其中,特级和一级红木制品的认定,由国家级检验机构、行业检验机构,或国家、行业委托的法定检验机构出具质量等级检验证明,并由国家级行业主管机构或团体组织行业审定会审核通过。《红木商用名称》商业标准则厘清了红木家具材质的规范商用名称,未在列的红木俗称、不实称谓将不允许在流通领域使用。

  上述两项商业标准经商务部组织召开专家审定会通过,于8月1日对外发布,11月1日起正式实施。

  规范叫法提升消费认知度

  “新标准的实施将封死一些不良红木厂商作弊的通道,对规范红木家具行业有很大帮助。”旗下拥有“名鼎檀”等知名红木品牌的广东红运家具厂总经理林启将表示,以往红木流通领域命名混乱的现象十分严重,如非洲黄花梨、红花梨等都属于商家臆造的名称,并不指向某种特定木材,以此来欺骗不懂行的消费者。

  “两项新标准将确保红木家具用材与命名的规范,也将有效杜绝因商用名称混乱而带来的消费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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