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撞坏文物石狮赔47.8万

[日期:2012-09-12] 来源:  作者: [字体: ]

2012年09月12日 新华日报

  本报讯 记者昨天从南京市太平天国博物馆获悉,2年前博物馆大门外被施工车辆撞损的文物石狮已修复完成并放回原位,肇事单位东部路桥公司被判决承担478000元的赔偿责任。

  2009年8月12日,南京东部路桥工程有限公司在施工中,卡车司机王某疏于观察,将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瞻园”大门西侧的石狮子撞坏。经过2年的诉讼和上诉,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于今年2月作出判决,太平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承担2000元的赔偿责任,东部路桥公司应承担478000元的赔偿责任。

  据悉,修复后的石狮已于9月6日放回原位,博物馆将对门前石狮加装石质护栏。(王宏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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