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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董被40元卖出800元才赎回

[日期:2012-08-01] 来源:  作者: [字体: ]

 黔中早报

谢女士家收藏的老古董
 谢女士家收藏的老古董

  贵网7月31日讯(黔中早报(微博) 文/图 记者 周强 实习生 潘绍玉)

  随后,谢女士找到装修公司才知道,这些古董竟被一名背篼当作废品卖了。装修公司负责人后来找到这家废品回收站,出价800元,才赎回了这批古董。

  背篼拿古董当废品 卖了40元

  谢女士说,她请了一家装修公司对自家房屋进行重新装修。“东西都放在家里的。”昨天上午,她检查装修进度时,发现一个纸箱子不见了。这个箱子里面除了有许多书籍以外,还装有许多绝版的人民币以及粮票、布票。“人民币现在都不流通了,100张号码都是连起的。”谢女士说。

  随后,谢女士找到装修公司负责人李先生。经过李先生调查得知,他请来帮忙的一个背篼将这些东西拿到半边街的一个废品回收站卖了。一直到昨天晚上7点,李先生都没找到这名背篼。

  谢女士立刻赶到这家废品回收站。废品回收站老板刘女士承认,的确有个背篼在这里卖了一个纸箱子,当时她给了这个背篼40元。

  经过协调 800元才赎回古董

  谢女士和刘女士交涉后,刘女士拿出了这些“古董”。但是,这批古董已经不见了一部分。刘女士说,不见的一部分已经被人当作废品运走了。

  谢女士表示,她想拿回这些剩下的古董,并愿意给刘女士100元。但刘女士表示,她是做正规的废品回收,有经营执照,这些古董是她用钱买回来的,是合法的。刘女士说:“100元并不能拿回这些东西”。

  谢女士顿时陷入了困境,她只好让装修公司的人来解决。刘女士之后对装修公司的李先生说,“3000元才能拿回这些东西”。

  “3000元?”听到刘女士的数字,李先生显得不能接受。刘女士还说,这些东西如果不是她帮忙保管,或许早就不见了。因此,她还要收取一定的保管费。

  双方僵持了两个多小时。期间,宅吉派出所的民警也在帮忙协调。最后,经过周围人不停劝说,刘女士终于松了口,答应800元赎回这些“古董”。目前,警方正在对这名背篼进行追踪。

  律师说法:

  古董属赃物 回收站应归还

  针对此事,昨天下午,记者咨询了云岩区司法局农民工法律维权黔东工作站马律师。马律师说,谢女士请人来装修,而背篼却把家里的东西拿去当废品卖,未经人同意,已构成了盗窃罪。

  马律师说,废品回收站收取了这批物品就属于赃物。“老板娘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收的这批物品,老板娘的行为是合法的。”但既然这批物品已认定为了赃物,老板娘就应该拿出来归还给所有人。“当时拿的40元,也应该付给老板娘40元。”马律师认为,刘女士收取800元的赎回金是不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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