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姚克勤
晨报讯 李女士在古玩市场花了4700元淘到三件“宝贝”,原想一转手从中赚取不少差价,却不料三件都是仿冒的,并不值钱。于是李女士将摊主王先生告上法庭,要求退款。日前,黄浦区法院驳回了李女士的诉讼请求。
今年56岁的李女士是位收藏爱好者,几年前,结识了做古董生意的王先生。李女士称,她先后从王先生的店里买了三件物品,分别是售价1800元的珐琅彩花瓶一只、售价2500元的清白玉水盂一个和售价400元的民国金鱼小水盂一个。可当李女士将这三件“宝贝”拿到拍卖行准备转手拍卖时,却被告知这几件物品都是仿冒品,价值不过几十元。李女士因此要求王先生返还货款4700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李女士自称王先生卖给其这三样物品时介绍为古董,但却未能提供证据予以证明,况且李女士购买的目的是盈利,应该知道以这个价格不可能买到古董。据此,对李女士以王先生出售的物品系仿冒品为由要求退款的诉请法院不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