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新闻

安徽三人盗掘汉代古墓 收藏家收购获刑

[日期:2011-04-01] 来源:  作者: [字体: ]
2011年03月31日 17:44 正义网

  正义网安徽3月31日电(通讯员 周末)安徽宿州市埇桥区夹沟镇前王村几名农民,因地处两汉文化发祥地,也干起了“靠山吃山”的行当——盗掘古墓。近日,埇桥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牛清胜等人盗掘古墓葬,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一审获判:被告人牛清胜、赵中举、赵中山三人因犯盗掘古墓葬罪分别被一审判决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一万元;被告人李永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三万元。

  被告人牛清胜、赵中举、赵中山,均系安徽宿州市埇桥区夹沟镇前王村人;被告人李永,宿州市埇桥区三八办事处周尚村人,系宿州市收藏家协会副会长。

  2009年10月初的一天晚上,被告人牛清胜、赵中举、赵中山伙同他人(在逃)携带尖头铁锨、矿灯、塑料编织袋等工具,到宿州市埇桥区夹沟镇新丰村北山西南角一高台处,挖了几个小坑后,选择了一个坑,挖出一米宽,一米五左右长的坑口,凌晨三时左右,挖至三米多深时,发现一块玉璧,后又挖出一面铜镜,凌晨四时左右几人离开现场。被告人李永在明知是盗掘所得的情况下,仍以24000元将玉璧收购,铜镜被被告人赵中举以1000元的价格卖给个体商贩。

  经安徽省文物站鉴定,该处墓葬为汉代古墓葬,玉璧为国家二级文物。案发后被盗玉璧已被公安机关追缴并已移送文物管理部门。

 

 



阅读:
录入:007com

评论 】 【 推荐 】 【 打印
上一篇:股市楼市资本转战翡翠市场
下一篇:收藏大军达百万之众 民间藏宝遭流通不畅
相关新闻      
本文评论       全部评论
发表评论


点评: 字数
姓名:

  • 尊重网上道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 本站管理人员有权保留或删除其管辖留言中的任意内容
  • 本站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您的评论
  • 参与本评论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