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信用规范。
诚信经营是所有商家都要遵守的基本职业规范。但古玩行内的信用却有着种种的条件限制。首先,是保真承诺信用。买古董,真假是首要考虑的问题。按照早先年的规矩,东西都是买家自己看自己定,不存在让卖家出保真承诺这一说法。现在由于很多商家销售宣传的需要会给买家提供保真的承诺,但是依我个人来看这类承诺也多是说说而已,而且对于一个买家来说如果人家明白,不用你保人家也能买,对于不明白的保不保也没有任何意义,只是让买家在心理上有个安慰而已!所以说,保真承诺在古玩行内不适用。
二是付款规矩。
这里说的“付款”分几种情况,首先是“定金”,买古董,先付定金的情况很常见,一般定金的数量是全款的10%-30%,付过定金后,商家会按照约定在一定时间内为定家保留商品,这期间内即使有别的买家出价更高,商家也应该遵守约定保留商品。超过约定时间定家无法交足余款,商家可以继续销售,并有权不返还定金。其次是“余款”这一类一般是指行内窜货的情况。比如,你有一件东西,一直没能出手,有同行有门路卖掉这件东西,他可能只付60%-80%的款就先把东西拿走,等卖掉后再付剩下的余款。如果卖不掉,窜货者可以在完好返还货品的情况下收回已经支付的60%-80%款项。第三,“借鸡下蛋”。这种情况也多发生在行内,一个商家看到一件好东西能赚钱,但是没有资金买不起。他就可以找另一个资金雄厚的买家来买,等东西转手赚了钱后两家平分利润。
三是退货的规矩。
其实严格的说古玩行里是不退货的,在早先年,都是买卖凭眼力,付款不退,出门不保!!但是由于现在的商业规范的完善和维护消费者权益的提倡,也一定程度的影响到古玩行内,所以古董售出不退的这一铁的定律也就给打破了,虽然现在不是完全的售出不退,但退货也有这很多的条件。首先是,在卖之前申明了售出不退的可以不退。二是申明了东西真假不保的情况下可以不退。三是东西是真的,因为买贵了回来退的可以不退。四是东西无论真假,给处理过了无法保持原样的可以不退!五是东西售出超过半个月的可以不退,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就是这么规定的。
无论是经营古玩还是收藏古玩,只要进入古玩界就要了解和懂得行内的规矩或习惯,否则便进不了真正的古玩圈,也就少有机会上手真正的古玩,也无法进行专业的古玩交易。
古玩行之所以有诸多的规矩或习惯,也是历代古玩商和收藏爱好者们总结经验教训后形成的,流传至今大体上有如下一些情况:
1. 货主持有古玩欲卖出时必须先开价,卖家不开价,买家绝不会给价。这是防备货主卖古玩是假,摸行情估价格是真。另外,卖家开价太高,买家有权不还价。如果买卖双方因价格分歧没有成交,卖家另找下家洽商仍未成交返回第一买家时,第一买家一般也不会购买了。
2. 内行的商家和藏家对容易损坏的瓷器、玉器、玻璃器、珠宝等古玩都不会手递手传看,而是要等对方将物品放置在固定物体上之后才拿取观赏,万一物品损坏责任自明。不同的器物有不同的拿法,如果发现对方上手方法不合规矩便被视为外行,行家不会拿出其他古玩供其欣赏,也不会进行交流或交易了。
3. 如果商品被买方损坏,自然包赔,但价格会有商量,货主也会作出适当让步,但不会低于成本价,破损商品归买方所有。
4. 买卖双方进行交易时不应有第三者在场,不懂行规的劝其离开,懂行规的会主动回避。因为交易信息被泄露极易造成各种纠纷和误解。
5. 古玩商的强项是能识别真假,准确评估价格,但是辨伪知识和价格信息都不会轻易透露,因为这些是他们生存的重要手段。
6. 当有买家将看中的商品拿在手中与卖方商谈时,其他对此商品也有兴趣的买家不能在旁发表任何意见,也不能参与竞买,应保持适当距离等待。如交易未成,商品被放回原处后方可上手与卖方商谈。
7. 古玩交易不单纯是价格上的较量,更重要的是知识和眼力上的较量。无论是买家买假了还是卖家卖漏了,均不能退货或找后账。因为古玩交易凭的就是眼力和实力,外行不懂也不敢买,敢买必须要懂。买家也许买假买贵,卖家也许卖漏卖低,买卖双方都承担着一定的风险。古玩行很忌讳买方退货与卖方找后账。“退货或找后账”此风一长,势必影响其在业内的声誉。
8. 古玩商之间在购买古玩时存在竞争,在售卖古玩时却不存在竞争。原因是每件古玩商品都有其独特性,购进的渠道和价格也不一样,其可比性就小多了。
9. 古玩商之间有时会合伙买货,但一定是在互相熟悉和信任的前提之下合作。买后约定销售价格、利润分配比例,并委托一方负责销售。
10 . 古玩商和收藏爱好者绝不与偷盗、强买强卖、欺行霸市及不遵守行规的人做任何交易。
11. 买家只能询问古玩的卖价,不能打听其买入价格,卖方只能报卖价,绝不会泄露自己的进货价格。
12. 行内的商家和藏家都不会向对方询问古玩的来路和进货价格,因为这些商业信息是对外保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