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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重点非遗项目每项最高可获40万元的保护经费

[日期:2010-04-07] 来源:  作者: [字体: ]

2010年04月07日 15:57:05  来源:新华网

    新华网拉萨4月7日电(记者 德吉、边巴次仁)从今年起,西藏将对非物质文化遗产重点项目实施全面保护,每个重点项目最高可获40万元的保护经费。

    西藏自治区文化厅社文处副处长尼玛说:“从今年起,西藏将每年从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中选出10-15个重点项目,每个项目投入30万-40万元的保护经费。”

    尼玛说,这些重点项目主要针对已被列入国家级和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具有重要历史、文化价值和突出的地方特色,面临失传危险,急需加强保护的项目。

    从今年起,西藏文化部门将对项目和传承人采取政策扶持、经费支持、组织传习活动、提供展示平台等多种有效措施,同时及时记录年事已高传承人掌握的丰富知识和精湛技艺,资助传承人开展授徒传艺、教学和交流展示活动;帮助生活困难的传承人,奖励有突出贡献的传承人及团体。

    西藏还将逐步提高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补助经费。尼玛说,今年起西藏将在地、市群众艺术馆建一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展示场所。“目前,我们正在向国家申报拉萨吉曲河(拉萨河)文化生态保护区项目,希望能够将拉萨独具特色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纳入一个大片区,实施整体集中的保护。”

    从2005年起,西藏全面启动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程。截至目前,国家和自治区先后投入2400余万元的保护经费,专项用于西藏国家级和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的保护和传承。

    目前,西藏已有60项代表作入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名录,53名传承人入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名录;222项代表作入选自治区级代表作名录,134名传承人入选自治区级代表性传承人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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