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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币属禁止出境文物

[日期:2009-08-24] 来源:珠江晚报  作者: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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拱北海关查获古钱一批。

  600余枚古钱币铺满了海关查验台,许多都锈迹斑斑,海关人员正对这些古钱币进行清点和分类。这是在拱北口岸旅客出境通道出现的一幕。海关关员告诉记者,这些都是8月17日在拱北口岸出境现场查获的文物,这已是一个月内该关查获的第二起出境古钱币案件。

  8月17日上午8时30分,一名内地男子程某手拖行李箱从拱北口岸旅检现场无申报通道出境,未向海关作任何申报,其行李经X光行李机检查后,海关关员注意到行李机图像出现异常,于是要求其打开行李箱作进一步检查。

  经查验,程某的行李箱中携带了600余枚青铜铸的古钱币,从钱币陈旧程度上可以初步判断,这些古币的年代较久远。另据了解,在此前一个月的7月18日,九洲海关也在九洲口岸出境通道查获一名旅客携带107枚古币。

  后经过广东省文物鉴定站的专家对这两批查获的古钱币进行鉴定,结果显示这些古钱币中有宋代青铜铸古币5枚,明代青铜铸古币3枚,清代青铜铸古币585枚,以及民国时期钱币14枚。此外,还有部分是香港和外国的古钱币,均属国家禁止出境的文物。

  拱北海关提醒出境旅客,文物属于国家禁止、限制出境的物品之列。如携运文物出境,须主动向海关申报,海关根据文物的等级及相关证明文件予以放行或退运;未向海关申报的,予以没收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珠江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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