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12-08 中国法院网 王喜 冯雯雯
近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山后法庭受理了原告甘先生夫妇诉被告李先生夫妇相邻关系纠纷一案,要求二被告连带赔偿原告损失50万元,并承担诉讼费用。
原告诉称,原告甘先生(别名为甘珉、阿甘、冷净居士,中国书法家协会会员、中国硬笔书法家协会会员、北京中韩书法家联谊会会员、中国航空书法家协会会员、中国航空美术家协会会员)夫妇与被告李先生夫妇是楼上楼下的邻居。2006年9月6日中午,被告在家中无人照看情况下使用洗衣机,后洗衣机水管崩开,水从被告所住的三楼流到原告所住的二楼,经二楼又流向了一楼,致使原告所有房间(包括两间卧室、客厅、厨房)被严重水淋。同天下午16点52分,原告委托人接到电话得知事情后,立刻赶到原告家中施救,但发现原告家中家具、电器、衣物和所有物品被水浸,电器已不能使用。更为严重的是,原告的许多珍藏字画被水浸泡。9月8日,原告向女士与被告李先生一起清点被水浸过的字画,形成书面《双方清点水浸字画清单》。后因双方对赔偿一事一直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故原告诉至法院,提出以上诉讼请求。
目前,此案正在审理中。